2016年7月9日 星期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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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%富人擁有全國近28%財富 10 Jul 06:00 AM 2016-07-10 財富集中化 5%人收入比60%多 〔記者鄭琪芳/台北報導〕根據財政部最新資料,二○一四年綜所稅申報戶共六○七.四萬戶,所得最高五%擁有全國二十七.七%財富,所得較低六十%家庭僅擁有二十五.三%財富,等於所得最高

5%富人擁有全國近28%財富
10 Jul 06:00 AM

2016-07-10

財富集中化 5%人收入比60%多

〔記者鄭琪芳/台北報導〕根據財政部最新資料,二○一四年綜所稅申報戶共六○七.四萬戶,所得最高五%擁有全國二十七.七%財富,所得較低六十%家庭僅擁有二十五.三%財富,等於所得最高五%的收入比所得較低六十%的總和還要多,國內財富集中化情況相當明顯。

中央研究院院士胡勝正指出,他與中研院院士朱敬一及研究團隊分析歷年綜所稅申報資料後,也得到差不多的趨勢,所得最高一%家庭占全國所得比重持續提高,目前已高達十三.六%,財富集中最有錢的一%,中產階級逐漸消失。

財政部統計,二○一四年全國綜所稅申報戶申報綜合所得總額約五.七六兆元,所得最高五%申報綜合所得總額將近一.六兆元,占二十七.七%,等於占全國所得的四分之一以上;但所得較低的六十%申報綜合所得總額合計約一.四六兆元,僅占二十五.三%。

換句話說,全國三六四萬餘戶的中低所得家庭,申報總所得還不如三十萬餘戶的高所得家庭。

城鄉差距大 南投所得僅北市一半

若按縣市別分析,城鄉差距也相當明顯。二○一四年台北市平均每戶申報所得一四三.四萬元最高,新竹市平均所得一二五.二萬元次之,新竹縣平均所得一○六.三萬元排名第三。

相較之下,南投縣、嘉義縣平均每戶申報所得僅七十二.六萬元,同樣排名倒數第一,台東縣平均所得七十三.七萬元,倒數第三,屏東縣平均所得七十三.九萬元倒數第四,這些縣市平均申報所得都僅約台北市的一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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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善低薪問題 找回分配正義
10 Jul 06:00 AM

2016-07-10

記者鄭琪芳/特稿

國內所得分配不均問題由來已久,但近幾年惡化速度令人怵目驚心,「一個台灣、兩個世界」並非危言聳聽。但是,過去馬政府習慣選擇性引用好看的數字,對外宣稱貧富差距改善,粉飾貧富兩極化的問題,導致民心背離;新政府應引以為鑑,誠實面對、努力改善,才不會失去人民的信任。

馬粉飾問題失民心 新政府應引以為鑑

根據綜所稅申報資料,國內最富與最窮五%家庭,所得差距飆至一一一.八倍,再創史上新高。台灣貧富兩極化、財富集中化的情況的確相當嚴重,勞工低薪問題未見改善,實質薪資倒退十六年;反觀有錢人「以錢滾錢」,炒房、炒股就可輕鬆賺大錢;但炒房推升房價,導致一般民眾買不起房,低薪與高房價的對比,相對剝奪感愈來愈嚴重。

行政院長林全曾表示,只靠稅改來改善貧富差距是做不到的。確實,對於改善貧富差距,租稅效果有限,以主計總處的五等分位為例,二○一四年政府移轉收支縮小所得差距一.三四倍,其中社福效果一.二倍,租稅效果僅○.一四倍。不過,政府也不能因此放棄稅改,租稅公平應是持續追求的目標。

事實上,國內分配不均持續惡化,與低薪問題有高度相關。根據主計總處統計,一九九六年受僱報酬占GDP(國內生產毛額)比重超過五十%,但二○一四年受僱報酬占比降至四十三.八六%的史上次低,營業盈餘占比卻持續上升;經濟成長果實多被企業及大股東拿走,導致薪資停滯,工作貧窮問題嚴重。

因此,除了稅改、抑制房價之外,提升薪資才是改善分配問題的良方。新政府以「創新、就業、分配」為目標,希望扶植創新產業以增加就業、提升薪資,外界多持肯定態度;只是,光靠「五大產業」真能改善分配問題?或者只是再創造出五批「科技新貴」?有無其他更全面有效的作法?這些是新政府應思考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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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富與最窮5% 貧富差距飆至112倍
10 Jul 06:00 AM

2016-07-10

〔記者鄭琪芳/台北報導〕分配不均持續惡化!財政部最新統計,二○一四年綜所稅申報戶共六○七.四萬戶,按申報所得高低分成二十等分,所得最低五%家庭平均年所得只有四.七萬元,但所得最高五%家庭平均年所得大增至五二五.六萬元,導致所得差距飆升至一一一.八三倍,較二○一三年擴大十四.一倍,再度改寫歷史新高。

所得差距擴大 再創新高

由於綜所稅申報資料不含分離課稅、免稅所得及非課稅所得等,且許多窮人可能收入低到不用報稅,有錢人則有許多避稅管道或免稅所得,例如炒房、炒股獲利等,因此實際的所得差距可能更大。

根據財政部最新資料,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五等分,二○一四年所得最低二十%平均年所得十八.二萬元,最高二十%平均年所得二五八.三萬元,差距十四.一九倍,高於二○一三年的十三.○九倍,也遠高於主計總處公布的五等分位所得差距六.○五倍。

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十等分,二○一四年所得最低十%平均年所得十.二萬元,所得最高十%平均年所得三六八萬元,差距三十六.○八倍,高於二○一三年的三十二.三八倍。

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二十等分,二○一四年所得最低五%平均年所得僅四.七萬元,略高於二○一三年的四.五萬元;所得最高五%平均年所得則是五二五.六萬元,遠高於二○一三年的四三九.八萬元,由於高所得者收入明顯增加,導致所得差距擴大至一一一.八三倍。

10年前 兩者差距僅55倍

事實上,國內貧富兩極化趨勢相當明顯,二○○五年所得最高五%與最低五%,所得差距僅五十五倍,二○○八年超過六十五倍,二○○九年攀升至七十五倍,二○一一年逼近九十五倍;二○一二年因軍教恢復課稅稀釋貧富兩極化的效果,所得差距首見縮小;但二○一三年又擴大至近九十八倍,二○一四年更飆至一一一.八倍。

對此,財政部重申,綜所稅申報資料不宜做為貧富差距比較,應以主計總處公布資料為準。不過,主計總處公布的貧富差距,將家庭所得按收入高低分成五等分,且調查樣本僅約一萬五千戶,被質疑太過粗糙,且難以了解貧富兩極化現象;而綜所稅申報資料涵蓋逾六百萬戶,且分成二十等分位,較能反映真實的貧富差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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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家庭所得差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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